
管理者的選任
電梯所有者為了對電梯的運行進行直接管理,原則上應為每一幢樓宇選拔管理員,根據國家相關規定,管理員必須通過培訓上崗。
管理者教育
對于所有者或管理者(包含從事管理電梯運行相關業務的人員),為能更好地執行管理職責,有必要進行下列教育。
(1)電梯的一般知識
(2)電梯相關法令法規等
(3)電梯運行相關知識
(4)火災、地震發生時應采取措施
(5)故障或者停電時應采取的措施
(6)發生人身事故時應有的應急措施
(7)其他電梯安全運行必要事項
制作及遵守運行管理規章制度
管理規程一般包含以下內容:
(1)日常運行管理相關事項
(2)運行管理日志的作成及保管
(3)定期點檢相關事項
(4)發生事故·故障時的措施及報告
(5)教育相關事項
所有者及管理員職責
【日常運行管理】
(1)日常巡檢:管理員在電梯運行中應按規定定期巡視,將檢查結果記錄到運行管理日志。
(2)電梯記錄管理:請將電梯設計文件、制造單位、產品質量合格證明、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、電梯保養記錄、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報告、運行管理日志按規定保存。
【定期檢查(年度)】
在用電梯每年需向有保養資質的單位申請1次定期檢查,并將檢查的結果向特定的政府部門提交報告,申請每年1次的政府檢查。
應當將證明定期檢查合格的《電梯使用標志》貼在電梯轎廂內的顯眼、適當位置。
【應急體制】
根據國家有關要求,為了能及時、有效地應對電梯突發事故,管理方應建立應急體制,編寫預案、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:
【緊急事態管理】
所有者或管理員應注意防火、防水、地震時管理上的必要事項。
【鑰匙管理】
電梯專用鑰匙應當在規定的場所由專人(管理員)實行統一保管,絕對不得借給與電梯管理無關的人員。